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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老板不在,拿起其放在店里的手机,通过微信盗取老板账户1万元。近日,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魏某。
集美某餐饮店老板经常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店内,用于接收网上订餐、外卖平台收款等。21岁的魏某是这家餐饮店的员工,曾用老板的微信抢过红包,知道老板的微信支付密码。
今年4月26日14时许,该餐饮店老板有事外出,手机像往常一样放在店里。在店里的魏某正发愁无力还自己的信用卡,于是心生贪念,打开老板手机,用微信付款功能将1万元转给自己。
当天17时许,该餐饮店老板在atm机要取款时,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1万元。通过查询交易明细,联系财付通客服人员后,老板知道了收款方的微信号,发现是被店里员工魏某盗取的,便立即报警。魏某在派出所也承认了盗刷的事实。
犯罪嫌疑人魏某,窃取被害人1万元,数额较大,根据规定,涉嫌盗窃罪。检察官提醒,市民朋友应保护好自己的支付密码。